今年12月15日,在歷時審訊156日,庭審超過2,220項證物,逾8萬頁文件,聽取14名控方證人供詞及辯方陳詞,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歷史性裁決,裁定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兩項「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及一項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,全部控罪罪名成立。裁決理由長達855頁,詳盡闡述該案的法律原則、證據分析及事實認定,且完全公開。